近日,广州市第9号总河长令下达增城区的43条合流渠箱36.77公里清污分流改造任务已全面完成,并在全市率先通过了市河长办初步达标评定。
据介绍,合流渠箱大多原为河涌、排洪渠、雨水沟、农业灌溉渠等。由于以往污水收集设施、处理设施不能满足生产和生活的需求,大量建筑物的污水管接入附近的河涌、水沟、水渠。人们为了安全和卫生防臭的需要,便在河涌、水沟、水渠上增加一层混凝土盖板,由此形成合流渠箱。
2020年,广州市发布第9号总河长令,要求2023年底前完成全市443条合流渠箱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其中,涉及增城的有43条,总长36.77公里。增城第一时间发布了第7号总河长令,提出于2021年9月底前完成全增城区43条合流渠箱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并于12月底前打开截污闸,疏通河道水脉,提升城市品质。
增城区第7号总河长令同时明确了各镇街总河长是合流渠箱“开闸”行动第一责任人,各镇街是合流渠箱“开闸”行动的责任主体,要延伸河湖长制治理模式,明确每条合流渠箱的区、镇(街)、村(居)责任人。
在具体改造工作中,增城因地制宜,结合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的实施,细化工程举措,通过源头截污,打开末端截污闸,疏通河道水脉,减少山水、河湖水、雨水等进入污水系统,实现“污水入厂、清水入河”,解决雨季溢流和排水不畅问题,进一步提升污水厂进水浓度。
渠箱清污分流的首要工作即为源头截污。通过对暗渠开天窗,利用CCTV检测、水下机器人、蛙人,对渠箱进行全面排查,全区对污水直排口进行全面的污染源溯源,并开展源头截污和清污分流工程,共排查出728处污水直排口、建设管道77382米。
紧接着,增城全面梳理接入渠箱的每一条管线,重新定义各条管线的雨污属性,对污水管道进行截污,对接入雨水管道的排放口实施错混接改造;在此基础上,取消原有末端截污堰(闸)。
日前广州市河长办的初步评定结果显示,准备全区43条合流渠箱“感官、雨水通道功能、水质氨氮浓度”等3项考核指标均达到考核标准,水质氨氮浓度均处于5mg/L以下,全部通过市河长办清污分流效果达标评定。(姚玉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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