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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体育: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2020第三季度报告


b体育: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2020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管大源、总经理李平一、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管大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崔立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注: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万向钱潮于2020年9月启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50,631,890 股。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于2020年9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登记,并于9月25日取得《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证券持有人名册》。2020年10月15日,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为3,303,791,344.00股。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相关规定,公司计算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过程中,报告期内公司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原因导致总股本、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加的,公司在计算报告期内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相关数据时,应从发生变动的次月起计算。公司2020年9月因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总股本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加,故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过程中未含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的股份。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2020年7月2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经2020年8月10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50,631,890 股,募集资金总额2,819,235,276.8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0年9月17日全部到位。2020年10月15日,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内容已分别于2020年7月21日、8月14日、10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20号)核准,万向钱潮于2020年9月启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50,631,890 股,发行价格为5.1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819,235,276.8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2,811,235,276.80元于2020年9月17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完毕,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3日以书面和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实参会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管大源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万向通达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通达实业的议案》。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3日以书面和邮件形式发出,2020年10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5人,实参会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傅志芳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慎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整合及优化现有资源配置,提高资产的管理效率和运营效率,不断优化公司管理架构,降低经营管理成本。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万向通达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通达实业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万向通达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万向通达”)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湖北通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实业”)。

  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包括汽车排气消声系统、汽车排气催化转化器、汽车硅油风扇离合器、汽车燃油箱、机动车排气火花熄灭器)、机械加工模具、工艺装备的设计、制造与销售;模具、工装维修;汽车排气消声系统、汽车燃油箱的技术检测、开发与设计;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企业经营的货物和技术);房屋租赁。

  7、公司股东及股权比例: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万向通达95%的股权,王新刚持有万向通达5%的股权。

  6、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审计后的账面总资产为89187.26万元,净资产为78605.68万元;2019年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140万元,净利润8424.59万元。

  4、经营范围: 汽车零部件、金属结构件、金属模具的生产、销售;金属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和国家限制经营的化学品)销售;模具、工装维修;计算机应用项目开发研务;汽车消声器、燃油箱技术检测、开发、设计。

  6、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审计后的账面总资产为12037.97万元,净资产为11938.88万元;2019年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77.57万元,净利润94.87万元。

  截止2020年9月30日,该公司的账面总资产为8375.71万元,净资产为8292.95万元;2020年1-9月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7.07万元,净利润-189.17万元。

  万向通达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通达实业全部资产、负债和业务,吸收合并完成后,万向通达继续存续,通达实业依法进行解散注销。通达实业被吸收合并前的债权、债务、资产与业务等由合并后存续的万向通达承担。

  2、通达实业作为万向通达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预计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产生实质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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